牛郎织女雕塑中标公司3人被判刑 围标串标案落幕!7月16日,河南平顶山市联合调查组发布了关于“鲁山县花费715万元修建牛郎织女雕塑”一事的情况通报。通报指出,睿泽艺术(深圳)有限公司因涉嫌围标串标被罚款30万元,公司三名相关人员被判刑,并分别被处罚金2万至3万元。
该事件于2023年8月25日引发舆论关注后,平顶山市委、市政府迅速成立由市纪委监委牵头的联合调查组,进驻鲁山县进行全面调查核实。同年9月8日,初步调查结果在全市有关会议上进行了公开通报,并在随后的多次会议中进行了进一步通报。
2025年7月10日,相关媒体再次对鲁山县牛郎织女雕塑事件进行质询,引起新一轮关注。根据调查结果,鲁山县委、县政府在雕塑项目决策过程中存在不规范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。为此,平顶山市纪委监委对鲁山县委、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,并要求其写出深刻检查;同时对鲁山县分管副县长给予了诫勉谈话处理。
调查还发现,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先建后招、围标串标及价格虚高等问题。经第三方工程咨询公司重新核算,核定结算造价为2071949.29元。基于此,时任鲁山县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党某亮被免职;具体负责项目招投标的分管副职李某受到开除党籍、公职处分,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三年,罚金20万元。
对于涉嫌围标串标的睿泽艺术(深圳)有限公司,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马某雯、实际控制人马某亮以及工作人员何某生均受到了相应的法律制裁。其中,马某雯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;马某亮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六个月;何某生则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,缓刑一年,三人分别被处罚金2万至3万元。
通报最后表示,对鲁山县牛郎织女雕塑事件调查结果通报不及时的问题致歉,并承诺未来将加强源头管理和日常监管,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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